山东省检察院倾心打造“鲁枫和畅”品牌 推动轻罪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24-07-01

  2023年以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围绕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探索从程序高效、实体公正两个维度“破题”“答题”,部署开展“一站式”“和为贵”轻罪办案机制试点,倾心打造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惩治犯罪与诉源治理一体化的“鲁枫和畅”轻罪治理山东品牌,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齐鲁大地,构建了崇法尚和、畅快便捷的轻罪治理模式,并取得积极成效。该模式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法治为民实事,《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

  

  高站位谋划

  部署开展轻罪办案“两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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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7日,全省检察机关轻罪治理“两项试点”工作现场会在青岛召开

  

  把轻罪治理工作纳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并作为党组重点督办任务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聚焦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研究印发刑事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模式和“事心双解和为贵”办案机制“两项试点”方案,根据办案数量、案件特点等确定36个基层检察院先行先试,配套出台试点工作指引、不起诉指导意见、赔偿保证金提存等制度,为各地检察机关规范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组织召开全省试点工作现场观摩会,发布典型案例,邀请专家学者研讨交流,进一步凝聚实践和理论共识,积极营造典型示范、引领提升的良好氛围。

  

  高标准建设

  协同打造“一站式”轻案快办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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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枫和畅”轻罪治理模式试点院沂源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一站式”办案中心研究案件

  

  指导各地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围绕轻案“快诉快审+权利保障+便民诉讼”目标,实体化建设、实质化运行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速裁法庭、听证室、调解室、公开宣告室、案件会商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职能分区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动公检法和值班律师集体“进站”,实现轻罪案件办理“集中告知、集中具结”“批量起诉、批量审判”,最大程度降低案件程序流转等带来的时间成本,推动办案提速增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61个。

  

  依托“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探索打造简繁分流、专人专办、智能辅助等快办机制,结合案件罪名、数量、难易程度、检察官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分案办法,推动文书合并“瘦身”、案卷轻装上阵,全面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2023年以来,全省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3万余件,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24.8天,轻罪诉讼程序更加简便、办案效率大幅提升,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高质量落实

  强化诉源治理推动各方“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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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枫和畅”轻罪治理模式试点院沂水县检察院引入“沂蒙乡贤”调解促进当事人握手言和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使民无讼”“礼之用,和为贵”等思想精华,与现代恢复性司法理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有机结合,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矛盾问题的根源,把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和诉源治理作为履职办案的首要任务,推动更多检察资源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多元化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及群众认可度高的“乡贤”志愿服务队等作用,帮助各方“解法结”“化心结”。临沂市沂水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故意伤害案,引入“沂蒙乡贤”积极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工作,使积怨已久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最终以“零赔偿”化解了矛盾,双方关系得以修复。

  

  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积极救助,进一步夯实和解基础、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省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600余件,较去年上升了49.71%,发放司法救助金4900余万元。

  

  积极做好轻罪治理“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诉源治理方面的优势作用,有效助推相关部门尽责任、补漏洞,推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截至5月底,全省检察机关针对醉驾案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份,推动集中开展醉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121场,与其他联合单位会签或单独制定出台长效机制文件16份,有效推动醉驾犯罪治理走深走实。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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