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排除妨害 调解力促和谐——商河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妨害纠纷案

来源: 法治新山东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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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延文)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关于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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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张某的宅子在拆迁范围内,收到拆迁款后,又擅自在原宅基地附近搭建起两间铁皮板房,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沟通,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拆除。村委会为维护村集体利益,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拆除自行搭建的板房,将所占用土地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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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案件后,玉皇庙人民法庭承办法官信丰国不顾天气闷热,带领书记员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在看完现场、听取双方意见后,他迅速厘清矛盾,耐心地做起调解工作,通过释法明理,向张某解释说明违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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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拆除自建板房,归还侵占土地。这场房前屋后的纠纷最终圆满画上了句号。(供稿单位:商河县人民法院)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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