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博山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 法治新山东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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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法院自2019年被山东高院确定为环资审判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以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改革为抓手,积极构建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内部协同审判以及外部协调联动,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环境资源审判“博山样板”。五年来,全院共审结涉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44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59%,全力推动博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日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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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环资审判实效

  

  一是升级分案系统。辖区内环资案件均由立案庭统一添加环境资源案件标识,改变过去人工甄别的模式,建立归类案由自动分案为主、人工识别为辅、庭长每月抽验的自动分案模式,实现环资案件应分尽分,五年来分案准确率达到100%。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培养。通过视频会、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学习环资审判法律适用和前沿问题,每季度组织环资审判疑难案件大讨论,每年定期邀请上级法院审判专家进行法律适用指导,学习借鉴其他法院环资审判先进经验,提高环资审判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典型案例挖掘。对社会影响大、示范意义强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观摩庭审、到村居开展巡回审理,审结了谢家店村环境污染案、乐疃村土地置换案、西沙井村土地承包案等精品案件,入选淄博市环资审判典型案件,获全国、省人大代表的批示和认可。

  

  内外联动社会力量,融合推进综合治理

  

  一是多元联动社会力量。制定《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行政执法、环境司法机关进行常态化沟通联络。针对辖区内非法采矿、狩猎、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常见、多发情况,与公安、检察机关等在证据采集与固定、案件协调与化解、判决监督与执行等方面形成了有序衔接。二是全员全域环境排查。联合自然资源、水务、环保等管理部门共同对辖区环境资源进行摸排,制作《博山区环境资源全景图》,专门组织人员分区域走访246名护林员、救火员、河长制的工作人员等一线人员,详细调查了解环资保护的重点方向及司法执法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全方位强化宣传。紧抓世界环境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到五阳湖湿地、原山林场等人群密集景点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年均邀请社会各界到崮山法庭调研环资审判工作10余次,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科学实践恢复性司法

  

  一是注重将修复行为、效果作为刑事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对于妥善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被告人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于不能修复的案件,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修复责任。在两起非法狩猎案件中,结合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判令被告人巡查非法狩猎活动、参加公益宣传,出具了全市首份《巡山守护令》,取得了明显的预防效果。二是根据环境损害的具体情况判令民事侵权人消除污染、恢复原状。近五年来共审结4起生态修复类案件,判决侵权人赔偿土地复垦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达300余万元,支付至淄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账户,保证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尽快恢复。三是探索完善判后回访制度。在判决生效后主动了解资金支付、生态修复情况,及时与基层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沟通,成立联合协查组跟进回访,督促落实专业机构制定的修复方案,最大程度确保生态恢复到位。

  

  笃行致远,砥砺前行。下一步,博山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三强三优”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审判的新需求、新期待,守护好博山的山水林田湖草洞泉,以职能发挥“含法量”提升颜山孝水“含绿量”。(来源:博山法院)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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