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法院依法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来源: 法治新山东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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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延文)近日,济南市商河法院依法对一起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顺利拆除被执行人李某为某公司建设的建筑物,并将执行完毕的场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两年前,李某为某公司建设板房23间,公司使用后,发现建设的板房陆续出现漏雨、漏水、屋顶开始塌陷掉落、墙体扭曲变形等问题,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限期拆除其建设的位于原告公司院落内全部钢结构板房。

  

  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李某心生抵抗情绪不愿签收法律文书,拒绝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考虑到李某与某公司纠纷问题的根源,若硬性采取强制措施,易产生激化双方矛盾的风险,不利于案件执结。为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向李某释明法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李某平复了内心的情绪,缓和了抵触心理,自愿履行法定义务。最终,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法院执行工作考验的是耐心,走进的是人心。商河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彰显法治的力量与温度,尽最大努力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供稿单位:商河县人民法院)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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