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娘的赡养案,法院判了!

来源: 法治新山东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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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百善孝为先,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近日,山东聊城东阿法院陈集法庭审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不仅考验了法律的公正,更彰显了法院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深切关怀。

  

  基本案情

  

  何大娘,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与老伴共生育了五个子女。岁月无情,大儿子早年因病离世,留下何大娘与老伴相依为命。老伴去世后,长媳接过了照顾婆婆的重担,其他四个子女也每人每月支付500元作为赡养费。然而,好景不长,长媳也生病了,无法再照顾何大娘。何大娘自己又患过脑梗,留有后遗症,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起居完全需要人照顾。这时,四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产生了争执,谁也不愿多承担一份责任。无奈之下,何大娘含泪将四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郭伟深感责任重大。他深知,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赡养费纠纷,更是一起关乎亲情、道德和法律的复杂案件。在深入了解案情后,法官决定从源头入手,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他多次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也细致地询问了他们的想法和困难。他明白,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让当事人在心平气和、互相沟通的基础上,修复亲情关系,化解亲人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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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调解的过程并不顺利。四个子女虽然都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对于具体的赡养方式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他们各自有着自己的难处和考虑,有的工作繁忙,有的家庭负担重,有的则因为过去的矛盾而心存芥蒂。面对这样的困境,法官并没有气馁。他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劝导。他苦口婆心到,“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亲情是无价的,不能因为金钱和利益而破坏了这份宝贵的情感。同时,他也鼓励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共同为修复亲情做出努力。


在法官真情的劝说下,四个子女的态度逐渐软化。他们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愿意为母亲做出更多的付出。但对具体的赡养方式没有达成一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四被告对何大娘实行轮流赡养。


判决下达后,法官并没有就此止步。他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四个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应尽的法律义务。在他的督促下,原、被告的关系得到了缓和,从根本上解决了何大娘的赡养问题,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晴。其实,这只是东阿县人民法院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所做努力的一个缩影。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东阿县人民法院立足职能,从立、审、执、宣等多维度入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诉讼服务大厅配齐适老设施、开通适老绿色窗口、优先办理老年人案件、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向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在审判过程中注重运用中华传统文化相关素材被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10家国家级媒体采用……诸多措施让司法更有温度、速度、深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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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家事审判团队的法官们常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作为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更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让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同时,作为父母,也应体谅子女的难处,双方换位思考才能关系融洽。(来源: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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