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法院荣获山东省第二届“普法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 法治新山东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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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李岩 通讯员 王芳)12月18日,山东省关工委、山东省委政法委、团省委、山东省法院、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法学会、山东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联合举办山东省第二届“普法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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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奖典礼

  

  青岛市南法院荣获山东省第二届“普法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市南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振东在典礼现场接受颁奖。

  

  近年来,青岛市南法院云南路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1234”工作法,公正高效化解少年家事纠纷,着力打造“法佑成长”“法佑幸福”等特色品牌,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以法治之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云南路法庭先后获得“山东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下一步,青岛市南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守正创新,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用心、用情、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来源:青岛市南法院)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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