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规范优质”︱保全证据邹城公证助力装修公司维权

来源: 法治新山东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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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春节期间,山东滕州某公司为了保全酒店装修的现状,特向邹城市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原来山东某建筑有限公司承包了济宁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酒店装修工程,后又将该工程分包给滕州某公司。分包合同签订后,滕州某公司开始了施工活动,并先后投入保证金、设计费、材料费、人工等费用约126万元。后山东某建筑有限公司没有及时支付上述工程款。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装修现状予以固定证据,滕州某公司想到了向邹城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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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员仔细审查了滕州某公司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后,受理了该项业务,3名公证人员跟随申请人赶赴装修施工现场。从早上8点到下午4点,公证人员对酒店施工现场1层、3层到7层的每个房间角落的装修现状都进行了现场记录和全程录像,并及时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保全证据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证据的灭失,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及时解决纠纷和诉讼提供可靠的依据,对于息讼止纷,保护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邹城市公证处坚持高标准发展路径,全力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公证服务,年办理涉及专利维权、网络平台履约、名誉侵权等涉企证据保全公证30余件,赋予各类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300余件,过付案款提存保管业务20余件,在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发展良好市场秩序,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来源:邹城市司法局)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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