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发布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通报: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去年受理涉外案件700件

本网讯 2026年5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通报。通报显示,202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外(包括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00件,审结514件,同比分别上升54.9%、29.5%;受理海事案件3251件,审结3004件,同比分别上升63.9%、52.1%。其中,基层法院受理涉外商事案件346件,审结240件,同比分别上升107.2%、50.9%,收案数占全省涉外商事案件的49.4%。

首例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通报指出,山东法院审结全省首例涉反外国制裁案、首例涉外国国家豁免案,两案均以调撤方式结案,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打造“法安天下商”审判品牌与“尚合”调解品牌,一审涉外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5%。其中,审结的哈萨克斯坦某技术公司与青岛某物流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案,实现调解即履行、纠纷化解与商业合作无缝衔接,取得良好效果。
在海事审判方面,全省一审海事案件调撤率达61.96%,审结涉外(包括涉港澳台)海事案件394件,涉及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双方当事人涉外并协议选择青岛海事法院管辖案件10件。全省1篇案例分析、1篇海事案例在全国获奖,2篇文书、1场庭审及1篇案例分析在省法院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
制度创新与服务自贸区建设成效显著
全省法院主动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助推形成更多制度型创新成果。省法院协同省商务厅持续开展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工作,截至目前,7项制度创新成果分别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其中1项成果被商务部评为第六批最佳实践案例。
2025年,全省法院受理涉自贸区案件9978件,审结8557件。其中,青岛海事法院依托自贸片区审判区,依法审结涉自贸区案件582件,总标的额52.38亿元。烟台自贸区法庭获评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青岛国际商事法庭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布的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典型案例优秀案例中,青岛法院报送的案例获选典型案例,日照、临沂、滨州法院报送的案例获选优秀案例。
多措并举护航企业“出海”
全省法院强化企业出海案例研究与规则提炼,开展前瞻课题调研,发布风险提示与司法建议,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提升企业出海经营法律风险识别、防控与应诉维权能力。省法院成立调研组,对涉外企业纠纷进行实证分析,与下级法院联合开展反外国制裁司法应对及山东省“走出去”企业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专题调研。
济南中院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向外办、外经贸等部门发布风险提示。青岛中院发布防范涉外法律风险、助力企业“走出去”司法建议书。滨州中院联合司法局、商务局建立610家外贸企业“法律健康档案”,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2亿余元。临沂中院开展“商城出海”法律风险专题调研,发布临沂商城跨境贸易司法保护指南及海外仓运营法律风险提示,惠及中小微商家5万余户。聊城中院联合公安局、贸促会等12个部门,建立风险防控联动机制,防范外贸诈骗风险。青岛海事法院总结提炼东南亚、南美、非洲市场存在的法律风险,发布外贸法律风险分析与提示。
仲裁司法审查撤裁率仅1.3%
全省法院锚定一流国际仲裁机构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对仲裁的监督和支持作用。202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116件,审结1103件,其中: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470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608件,其他类型案件25件,撤裁率1.3%。淄博中院依法审结某集团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审慎把握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标准,对代持商业银行股权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有力维护了金融安全,有效化解了社会风险。
司法协助送达缩短至50天以内
司法协助对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全球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25年,省法院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242件,区际司法协助案件158件,限制出境交控案件188件。最高人民法院对山东法院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连续五年给予通报表扬,协助送达文书平均时长已缩短至50天以内。烟台中院依据中新两国备忘录,承认和执行新加坡法院生效判决,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互惠关系的认定提供了可复制的参考范例,提升了我国涉外司法的公信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聚焦司法服务山东省“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和“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建设,深入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汇聚法治力量。(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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