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巧用调解实现一案化解三纠纷

来源: 法治新山东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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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孙明阁)近日,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延伸调解,当场引导双方将另外两笔未起诉的种子、化肥欠款一并纳入调解范围,最终以一份民事调解书高效化解三起纠纷,实现“一案调三案结”的良好效果。

  

  三张欠条难了结,连环欠款添忧愁

  

  原告某农业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长期从事种子、化肥销售的企业,被告胡某某因农业生产需要,多次从原告处赊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因资金周转问题,胡某某先后欠下三笔货款并分别出具欠条。其中一笔到期后迟迟未付,公司无奈诉至汶上县人民法院。

  

  立案后,案件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虽只主张其中一笔欠款,但双方在陈述事实时,都提到还有另外两张欠条、两笔债务未处理。如果按常规程序审理,本案审结后,双方仍需就剩余两笔欠款另行起诉,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加剧矛盾,影响双方后续合作信任。

  

  法官巧解连环扣,一案调解三案结

  

  承办法官了解实情后,没有机械就案办案,而是从便民利民、实质化解纠纷角度出发,现场组织双方沟通:“三笔欠款都是同一买卖关系产生,双方对事实、金额都无争议,与其分三次打官司,不如一次说清、一次结清、一次了断。”

  

  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胡某某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债务、主动履约;另一方面劝导原告农业公司体谅农户生产周期,给予合理履行期限,实现互利共赢。

  

  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将三笔欠款总额一并确认,由胡某某按约定时间一次性付清;原告放弃相应违约金,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法院当即制作并送达民事调解书,用一份文书彻底了结三笔债务。

  

  “法助农兴”护民生,一站解纷暖民心

  

  从立案到调解结案,用时短、程序简、成本低,既避免了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反复举证应诉的诉累,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农业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了农户生产经营稳定。

  

  此次高效调解,是汶上县人民法院次邱人民法庭“法助农兴”品牌建设的鲜活缩影,既护好了涉农企业“钱袋子”,又稳住了农户生产“安心丸”。近年来,次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与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行业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六方联动,成立“法助农兴”品牌,织密方便群众的“便利网”,打造希望田野上的“解忧站”。

  

  下一步,汶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耕“法助农兴”特色司法服务,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把调解做到群众心头,以司法温度护航农业生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来源:汶上县人民法院)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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