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实施方案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来源: 法治新山东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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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26年7月3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详细介绍《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决策部署,标志着青岛仲裁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锚定2030:四个维度梯次推进 打造国际仲裁“青岛样板”

  

  《实施方案》系统谋划了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提出到2030年,青岛仲裁事业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国际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机构在管理、规则、服务、队伍等方面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际化仲裁品牌基本树立,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方案围绕专业化能力、国际化水平、智能化建设、品牌公信力四个维度设定了量化指标体系,梯次推进、相互支撑。

  

  在专业化能力方面,重点提升新兴领域、复杂案件、跨境争议的审理水平,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和裁决规则。国际化水平方面,着力提高涉外案件占比和国际仲裁员数量,深化与境外仲裁机构的互认合作,推动青岛仲裁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深度衔接。智能化建设方面,打造全流程在线仲裁服务平台,实现立案、送达、审理、裁决等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品牌公信力方面,持续提升当事人满意度和裁决执行率,不断扩大青岛仲裁在东北亚乃至全球商事仲裁领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根据《实施方案》,2026年至2030年为完整建设周期。2026年底前突出强基固本、规范先行;2027至2028年突出拓展提升、打造品牌;2029至2030年突出巩固深化、争创一流,初步建成立足青岛、服务全国、链接世界的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锚定定位:依托区位优势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入选司法部首批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被赋予“面向东北亚,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和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发展定位。立足青岛独特的区位优势、港口优势和开放优势,依托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建设需求,方案提出提升仲裁国际化水平,建立国际化专业化仲裁队伍,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

  

  方案围绕八个方面部署了21项具体任务,涵盖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规范运行、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专业赋能、坚持仲裁为民、坚持共建共治、坚持科技赋能、坚持德才兼备等内容。重点突出海事仲裁品牌打造、新兴领域规则供给、智慧仲裁平台迭代升级等关键领域。

  

  成效初显:案件受理量大幅增长 公信力持续提升

  

  据介绍,截至目前,第七届委员会1105名仲裁员中,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仲裁员165名,地域涵盖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涉海仲裁员271名,涵盖了船舶建造、航次租船、货运代理、海事担保等专业领域,其中新加坡海事仲裁院在册仲裁员1名、注册会员2名,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注册会员1名。

  

  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2025年以来共走访、辅导、服务企业3400余家(次);公益性案前调解纠纷59764件,调解成功17564件。2025年、2026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分别为36990件、22931件,同比分别增长33.27%、65.03%;审结各类案件数量同比分别增长296.59%、10.81%。

  

  党建领航:筑牢仲裁事业发展根基

  

  青岛仲裁办始终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团委,把支部建在处上,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仲裁秘书党、团关系转入机关党委、团委管理,与机关干部党员、团员一同培训、开展活动,加强对党员仲裁员的政治忠诚教育。打造“党建引领·公信青仲”品牌,开展“知青仲·亲仲裁”品牌建设,以党建共建推动仲裁服务领域持续拓展。

  

  专业赋能:多措并举提升机构公信力

  

  围绕机构公信力这一核心竞争力,青岛仲裁委从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提升案件管理能力、提升海事海商仲裁能力四方面发力。完善52项业务制度,形成组庭、审理、裁决、反馈闭环管理体系;实行办案秘书、核阅专员、部门负责人、主任四级裁决核阅,建立专家论证、个案考评、仲裁秘书与仲裁员互评、类案评查等配套机制。联合青岛海事局创新“海事调解+海事仲裁”模式,联合山东港口集团共建山东省港航国际商事法律研究与争议解决中心,为国际海事争议解决贡献理论和实践成果。

  

  国际化布局:规则、人才、平台、合作四轮驱动

  

  在推进国际化建设方面,青岛仲裁委员会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制度先行,修订仲裁规则引入“仲裁地”概念,完善追加当事人、紧急仲裁员和临时措施等规定,发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二是人才强基,与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联合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三是平台赋能,充分发挥上合示范区国际仲裁院、国际贸易仲裁院平台作用,入驻青岛自贸片区和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四是协同联动,与市司法局、市贸促会等多家单位联合推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与外地仲裁机构签订涉外仲裁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青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擘画了清晰路径。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将以方案发布为契机,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努力为我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岛样板”。(来源:《法治时代》杂志山东运营中心)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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