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护绿,法润德州 | 德州法院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在行动

本网讯 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德州法院紧扣生态保护主题,组织了一系列法治宣传和司法服务活动,以司法担当厚植绿色底色,筑牢生态法治防线。
德州中院

德州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讲暨企业环境法律服务日活动,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法典新制度、新规定,为企业落实绿色转型提供了方向指引。环资庭干警通过设立宣传点、咨询台,发放法典解读手册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细致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的新亮点和实施要点。
德城区法院

德城区人民法院运河法庭组织干警走进德州古运河景区,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运河法庭干警结合大运河沿岸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处置、排污等民生热点,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以贴近生活的案例解读法典条文,以案释法厘清群众环保权责。
陵城区法院

陵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重点企业、乡村一线,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专项普法宣讲活动,特别邀请环境检测专家与工作人员深入厂区园区,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开展实地勘探与面对面座谈宣讲。针对农村基层群众,丁庄人民法庭结合近期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深入村组开展普法宣传。
禹城法院

禹城市人民法院联合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禹城市糖城社区、禹城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进社区活动。工作人员围绕噪声污染、垃圾分类、环境维护等群众关切问题讲解法律知识,凝聚共建宜居社区、守护生态环境合力。同时联合禹城市人民检察院、禹城市公安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共同走进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座谈。
乐陵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协调服务中心,走进园区开展生态环保专项普法活动,把精准司法服务送到企业生产一线。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初衷、核心条款、新增内容及企业环保法定责任展开细致解读,结合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指导企业提前对标新规、查漏补缺、规范经营。
宁津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联合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讲座谈会,法院干警、生态环境局业务骨干、辖区重点企业代表齐聚一堂,通过政策宣讲、法条解读、案例剖析、交流答疑的方式开展集中普法座谈,取得良好普法成效和社会效果。
齐河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河务局、德州市环境资源局齐河分局开展“黄河法韵·党建护航先锋行”系列活动之“‘典’亮生态”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法院干警围绕法典核心条文,面向周边群众开展以案释法,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随后,干警沿着黄河岸线开展巡河巡堤,实地察看河道生态、沿岸环境状况,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临邑法院

临邑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干警深入辖区农贸市场、沿街摊位以及辖区中小学,开展以“法典护航美丽中国 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环境资源普法宣传活动。干警重点普及了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组织学生们走进临盘人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沉浸式”模拟法庭活动。
平原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发力,通过“法庭开放日”“进社区、赶大集”等形式,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提升群众环保法治意识。
武城法院

武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县政府相关领导及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推动行政执法与涉环境司法有效衔接,凝聚府院联动、共治守护县域生态环境的合力。同时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武城分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进社区主题活动,推动生态法治下沉基层、绿色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夯实基层生态治理法治基础。
夏津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在苏留庄镇平安湖社区举办“临时讲堂”,干警结合本地非法占地、养殖污染等真实案例,把法律条文变成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的“明白理”。受邀参加夏津县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讲会,结合行政审判实务,逐条释明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容易忽略的法律要点,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和50余家企业代表带来一场干货满满的专题宣讲。
庆云法院

庆云县人民法院紧扣“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发布4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开展非法捕捞社区矫正禁止令监管联席会,对三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回访帮教。组织辖区各人民法庭干警走进乡镇集会,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近年来审理的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典型案例,警示大家严守生态法律红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供稿: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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