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法院联动开展“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系列宣传活动

本网讯 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景区、进商圈、进大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入海口生态底色,奏响绿色发展的司法强音。
一盘棋部署 全链条发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东营中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提前谋划、统筹调度,提前制定专项宣传方案,明确“法典普及与生态理念并重、司法服务与基层需求对接”的工作主线,要打通环境普法“最后一公里”,让法典条文变成群众手中的“法治锦囊”,让生态保护共识在全社会生根发芽。
在东营中院统一调度下,各基层法院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形成“一院一品牌、一域一亮点”的联动格局,围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进校园、进商圈、进大集”七条主线全面铺开,累计开展普法活动12场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数百条,覆盖受众逾万人,真正实现了“普法宣传零距离、法律服务解民忧”。
中院带头引领:
进村居普法+权威发布
法典进村居,法治护绿意

8月11日,东营中院干警走进东营区东庞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进乡村”专项普法,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法治知识送到村民家门口。活动现场,干警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手册,围绕自留地林木采伐、农田灌溉水保护、秸秆焚烧管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农村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村民听得懂、用得上的“法治锦囊”。“以后遇到养殖场排污影响庄稼的情况,知道该找哪个部门维权了。”村民朴实的话语,道出了普法实效。活动共发放普法资料300余份,解答村民法律咨询30余条。
新闻发布会:亮出环资审判“成绩单”

8月14日,东营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有明通报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环资庭庭长杨敬栓发布典型案例。近两年全市法院审结环资案件654件,民事调解撤诉率达36.11%;创新“分期缴纳+劳务代偿+第三人补充”复合责任承担方式,打造“长河东盏”环资审判品牌矩阵;最高法院信息简报、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东营经验。发布会还就“多元修复模式可复制性”“巡回审判实际影响”等问题答记者问,向社会传递“损害担责是底线,修复优先是方向”的鲜明司法导向。
各基层法院同步发力:
多点开花 各具匠心
开发区法院:进社区开展生态普法

8月11日,开发区法院行政环资团队走进瑞盛社区,开展主题鲜明的生态普法宣传活动。法官以“法护绿水青山,情系桑梓未来”为题,向社区居民深入浅出地讲解湿地保护、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近年来开发区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与各项举措,传递了法院以法治利剑守护辖区碧水蓝天与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引导群众自觉成为绿色理念的信仰者、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和生态文明的守护者。
东营区法院:进企业精准普法+进大集贴近群众

走进企业,精准服务生产一线。 东营区法院组织多名干警组成普法志愿服务队,走进山东某采油设备公司现场普法。干警通过发放法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曝光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普及多部门联动治理工作机制。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答疑解惑;针对现场难以解决的复杂环保法律问题,逐一梳理登记、建立问题台账,后续持续跟进对接、限时妥善处置,精准化解企业日常管理中的生态环保难题。
走进大集,贴近群众生活。 东营区法院干警走进辛镇大集,开展“生态法典记心间,绿水青山驻家园”主题普法宣传。集市上人流密集、热闹非凡,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沿街商户普及生态环境法典相关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核心条款,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详细说明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法典精神融入市井烟火。
河口区法院:进社区“萤火虫课堂”+进商圈联合普法

走进“萤火虫课堂”,童心播绿。 8月12日,河口法院环资庭干警走进河印社区“萤火虫课堂”,开展生态保护专题普法宣讲。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的意义,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把严肃的法律条文转变成生动易懂的故事。互动环节中,小朋友们纷纷举手提问,干警逐一耐心解答,让生态文明理念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
走进银座商场,商圈联动。 8月13日,河口法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走进银座商场,开展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商户及过往群众宣讲法典相关条文,围绕绿色消费、噪声防治、低碳生活等内容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境法治意识,让绿色理念融入日常消费生活。
垦利区法院:进景区护航国家公园

垦利法院联合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法制与安全管理科、大汶流管理站、黄河口管理站及检察、公安、海事、海警等部门,在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入口开展“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护航国家公园建设”专题宣讲。在景区观景平台、游客服务区等人员密集点位,干警向游客现场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重点讲解非法采摘野生植被、随意投喂野生动物、惊扰保护动物等不文明行为的生态危害及法律后果,发放生态普法宣传册,提醒游客自觉遵守保护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观光、绿色游览。此次普法将生态法治宣传阵地前移到文旅一线,补齐了流动游客群体普法短板。
广饶县法院:法官大讲堂 实务共研

8月13日,广饶法院举办2026年第三期(总第十五期)“法官大讲堂”,环资法官常兴泉以“《生态环境法典》框架体系及审判实务”为题进行授课。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及人民陪审员受邀参会,院领导及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二十余人参加。常兴泉结合学习法典心得体会及自身审判经验,从立法背景、时代意义、框架体系、核心亮点、各方责任、审判实务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和办案经验,对即将生效的法典进行了深入解读,为法典施行后的法律适用夯实了基础。
利津县法院:同堂培训凝聚共识

8月13日,利津法院组织辖区律师代表开展“践行生态法治 守护绿水青山”专题同堂培训。环资团队负责人陈翠霞介绍了利津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并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诞生历史、篇章结构、核心亮点及创新制度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深入阐释法典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实践的重要指引作用。与会法官与律师代表围绕案件办理协作配合、类案裁判尺度统一、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等问题充分交流、互学互鉴,形成多项共识,为法典施行后的法律适用统一和协同保护凝聚了合力。
品牌引领 长效护航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是东营法院深化“长河东盏”环资审判品牌建设、落实“1533工程”的集中展示。中院统筹“河盏”“油盏”“地盏”等子品牌,各基层法院依托“东法自然 油地长青”(东营区法院)、“河海有润 法佑桑田”(河口区法院)、“守河望海 法护黄蓝”(垦利区法院)、“乐境法安”(广饶县法院)、“津心呵护”(利津县法院)、“东开黄蓝合”(开发区法院)等特色品牌,形成定位清晰、协同发力的生态司法保护矩阵。
下一步,东营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做优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专业化审理,深化府院联动与多元修复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为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以法治之笔绘就“河海有润、法佑桑田”的生态画卷。(供稿: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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